welcome

::: 您的位置:首頁 > 最新消息.友善列印,開新視窗
  最新消息 訂閱最新消息
     
 
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 | 回列表 |
最新消息
標題 【特教組】公告「新北市10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」。
發布日期 2015/3/12
發布單位 輔導室
點閱次數 367
詳細內容

 【特教組】公告「新北市10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」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」及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第五條略以: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『資賦優異學生』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,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…」,爰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生,需為本市特殊教

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(以下簡稱鑑輔會)鑑定通過之資優確認生;倘學生不具資優資格但有調整修業方式之學習需求者,則於普通教育環境調整之。

三、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:

()申請學生須兼具下列兩項資格:

1、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且為國小3年級以上經鑑輔會確認之資優生。

2、資優生前一學期或學年(含前一教育階段)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(學習領域)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85以上。

()適用科目:

1、國民教育階段: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,適用科目為語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與生活科技等學習領域。

2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:依據高中()課程綱要,適用科目為必修類之語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等領域及各職群之專業科目。

()受理項目:

1、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科(學習領域)課程。

2、部分學科(學習領域)加速。

3、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同時加速。

4、部分學科(學習領域)跳級。

5、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跳級。

四、本案請依工作日程表執行,各校務必於417(星期五)前逕上公務系統填報「縮短修業年限申請填報表」,諮詢事項請洽秀山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陳文勝輔導員,電話:02-29438252分機708

 

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
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
附件2國小申請表(doc檔)
附件3國中申請表(doc檔)
附件4輔導計畫表(doc檔)
附件5標準分數轉換說明(doc檔)
實施計畫(pdf檔)
特殊表現觀察紀錄表(doc檔)